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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月24日,我公司特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山西衡霄律师事务所杨舟律师对国务院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授课培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作铭、副总经理范永胜、下属三家单位负责人、姚暹渠禹都段项目公司、鸭子池项目公司相关人员及公司机关人员参加培训。
杨舟律师对《条例》五大部分进行法条解读,对实施细节、创新点和劳动保障法的突破、实施中的风险等进行讲解,详细解读了《条例》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和周期、工资清欠、法律责任的规定,使参会人员更加全面准确的理解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深刻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
培训结束后,主持培训会议的范永胜同志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做《条例》的明白人。各相关部室、下属单位回去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认真研读,对《条例》精神学习到位。二是广泛宣传,做《条例》的推广人。不仅要自己学,同时还要向项目现场农民工宣传,在全社会范围内扩大《条例》的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做《条例》的执行人。各下属单位,项目公司、项目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张 涛)